《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电压四氧化三钴工艺优化项目(金昌 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应当通过 网络平台、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等方式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的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电压四氧化三钴工艺优化项 目(金昌部分);
建设单位: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材料二厂;
建设规模:生产碳酸钴中间产品 7486t/a(干基);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
(1)《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电压四氧化三钴工艺优化项目 ( 金 昌 部 分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征 求 意 见 稿 全 文 网 络 链 接 为 : http://www.jnmc.com/;
(2)公众可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项目联系人去单位查阅《兰州金 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电压四氧化三钴工艺优化项目(金昌部分)环境影 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
联 系 人:陈 浩 联 系 人:刘 工
联系电话:15268900707 联系电话:0943-8249648
QQ 邮箱:2622219665@qq.com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路 19 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金昌市区、高崖子、高岸子、金昌四中等周边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jnmc.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 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 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同时采用实名方式提交 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
《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电压四氧化三钴工艺优化项目(金昌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网络公示.pdf
《兰州金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电压四氧化三钴工艺优化项目(金昌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